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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石化分公司腈纶厂丙烯腈装置废水焚烧炉改造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2024-09-24      抚顺石化分公司腈纶厂丙烯腈装置废水焚烧炉改造项目(重大变动)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腈纶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抚顺石化分公司腈纶厂丙烯腈装置废水焚烧炉改造项目(重大变动)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腈纶部厂区内,项目为废水焚烧炉改造项目,旧焚烧炉(F-303)停用后拆除,购买引进新焚烧炉(F-1001),焚烧炉(F-1001)额定处置能力56000t/a。 企业硫铵回收装置为提高产品质量,导致排放的硫铵聚合物中硫铵含量增加,最终引起焚烧炉焚烧废水中硫铵含量增加,导致焚烧炉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等排放浓度大于环评预测排放浓度10%以上。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规定的“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焚烧炉废气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10%以上,界定为重大变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P1wa-peYjWWjUq-_CNSaw 提取码: xj9r 公众可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腈纶部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等可能受本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v99t7xrEseH8vsUIFNIzA 提取码: 391m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参调查表提交至建设单位。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腈纶部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城乡路52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田部长 联系方式:18940315685 邮箱:ttggssyy@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腈纶部  |